【圆明网】二零二五年初,吉林省大安市锦华派出所警察又一次到法轮功学员王鸿彦的家骚扰,进屋就强行拍照等,对王鸿彦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再次出现查肝硬化浮水现象,全身浮肿,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傍晚含冤离世,终年52岁。
法轮功学员王鸿彦
王鸿彦遭四年冤狱迫害,二零二一年出狱时身体被迫害的极瘦,脸色特别黑、青一块紫一块、全身皮肤象地皮一样黢黑黢黑的,腹胀、下肢浮肿;后经医院检查确诊:肝硬化浮水。
王鸿彦是二零零八年开始修炼的。当时她患有乙肝大三阳;修炼法轮大法后获得健康,无病一身轻。她母亲张凤玲一九九七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她身体上多种顽疾不药而愈。
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大安市法轮功学员王鸿彦、王艳、纪辉、小岳等去农村发真相资料时,被大安市古城乡派出所和国保大队陈亚民、刘玉明、穆子净等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大安、洮南、通榆看守所。当时王鸿彦被迫害得血压高、昏迷,后被大安市国保大队敲诈一万元取保候审。之后不法警察多次去她家抓捕,企图判刑,她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下午,白城市国保警察高德新、郭家胜伙同大安市国保警察王雷、穆子净、窦海洋和刘玉明及慧阳派出所警察,撬开王鸿彦母亲张凤玲(法轮功学员)的家门,非法入室,抢劫了张凤玲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绑架了张凤玲及在她家的陈玉梅和王鸿彦。当时把张凤玲的小孙子吓得出现心脏病的症状。
王鸿彦当时高血压,仍然被送入镇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母亲张凤玲年近70岁,被非法关押后迫害得生命垂危,只通知家人存钱,却不通知家人病危。张凤玲被带出看守所入院治疗,稍有好转又非法收押在镇赉县看守所继续迫害。陈玉梅下落不明。
白城市经开区国保国保警察高德新、郭家胜等人不顾张凤玲的老伴在家身体有病需要照顾,构陷张凤玲和王鸿彦至洮南市检察院,十一月四日被非法批捕。洮南市检察院公诉人李士臣建议法院重判母女二人。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左右,洮南市法院非法开庭,仅提前一两天通知家人参加所谓“庭审”,不允许家人自请律师,本地的也不行,由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王鸿彦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5000元;母亲张凤玲被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勒索罚款5000元。
王鸿彦被劫持至位于长春市的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二零二一年王鸿彦出狱时,身体被迫害的极瘦,脸色特别黑、青一块紫一块、全身皮肤象地皮一样黢黑黢黑的,腹胀、下肢浮肿。后经医院检查确诊:肝硬化浮水。
然而中共不法人员并没有放过对她的迫害,警察多次到她家骚扰,强迫她照像、签字等。加之二零二二年七月她母亲张凤玲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十个月,给王鸿彦精神造成恐惧和身体上的极大伤害。她出现肝昏迷,送去医院抢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她醒来之后出院回家,经过学法炼功,身体曾一度恢复正常。但是,警察又多次到她家骚扰,强迫照像、签字等,导致她每天仍在恐惧中煎熬。
二零二五年初,锦华派出所警察又到王鸿彦家骚扰,进屋就强行拍照等,致使王鸿彦再次出现查肝硬化浮水现象,全身浮肿。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傍晚,王鸿彦含冤离世。
根据明慧网曝光的迫害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二四年吉林省九个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依然遭受着各种不同程度的迫害,遭迫害的人数为1031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或含冤离世14人;非法判刑78人;绑架396人次;骚扰287人次;非法抄家216人;强制洗脑11人;流离失所7人;失踪4人;各种经济迫害18人,迫害金额为157850多元。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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